关于2009大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省招考办《关于做好2009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确认和面试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09年度大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资格确认的地点和时间
地点:大庆市人才大厦(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化街7号,可乘坐9、30路车到振富大厦下车)
时间:2008年12月2日、3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二、资格确认需要携带的材料
1、准考证原件;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3、对政治面貌有要求的职位,考生要提供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证明信原件。
除上述材料外,在职人员还要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考生还要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2008年以前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考生还要提供报到证所在人事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将于2009年7月前毕业的考生还要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2、考生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
咨询电话:0459-6363178、6366060。
大庆市招考办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